行政院修正「中央各機關(含事業機構)派赴國外進修、研究、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」,自112年1月1日生效。
2_2_中央各機關(含事業機構)派赴國外進修、研究、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_112年生效公文.pdf
2_2_中央各機關(含事業機構)派赴國外進修、研究、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_112.1.1.odt
2_2_中央各機關(含事業機構)派赴國外進修、研究、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_112.1.1修正對照.odt